5/06/2019

對台灣未來黨內初選的期許

要成為一個民主國家,通常有一個前題是法制國家,其中最大的問討論就是我們是使用法律制度來治國,還是依照法律制度來治國,但為甚麼須要這樣子呢?因為民主是指不是靠一個英明領導者或一群少數優秀的人來統治,而是盡量讓較多數的人討論與同意公眾事務,只是實務上不可能所有議題與問題都須要靠投票來決定,還是須要有個代理者,而這個代理者就力是符合 "民主" 的程序與精神來做事,這也是為甚麼是須要 Code of Law 的原引,也就是 Rule of Law,法制國家,或是透過法制來運作國家。

畢竟民主國家雖然還是人治,但更上層是透過更多人致定的法律制度規範來做事,因此要找出一個好的制度,選出一個好的人選也是必要的。

但事實上縱看國民黨與民進黨的初選,都是一個 "先決定好人選,在來制定制度",也就是先射箭再畫靶,看起來是有較多人決定,甚至是全黨員或是全民調來決定,但這制度一直改變,也就是為了權力最高的人來量身定制,說是最好的人選也是值得懷疑,在這邊提出幾點對各黨初選制度的建議。

1. 制度的完整與不變性:
雖然改變制度 "目標" 是選出最好的人選,但只要不是在目標內的角度就被淘汰,真正的設計應該是一個較為完整與不會改變的遊戲規則,然後大家照這規範來準備,最後來決定誰是贏家,但兩黨的初選制度幾乎每屆都在換,雖然總是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但事實上是最後很像是比賽開打再來改規則,對任何一方都不公平,唯一的目的就是讓能夠制定規則的人獲勝,這才是最不合乎民主制度與程序的。

2. 人選對黨的價值:
如何知道人選的價值有很多種方式,從過去的經驗,實績,甚至對黨的價值與人格價值都可以討論,有些是可以用固定機制的方式去衡量,甚至可以採用由 "多方利益關係者 (Multi-StakeHolder" 來共同決定,也就是由地方黨部到黨中央多方面的參與,討論,包含黨員投票都是確認這人選的價值,尤其是對黨的價值,如何透過更多次的公平的政見發表,討論最後提高決策品質,這才是對的。

3. 勝選的機率:
雖然黨的候選人該是由黨來做決定,但就黨的價值是如何勝選,且是勝選的有價值 (有更多的執政機會),因為最後的投票是由全民來決定,因此全民調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只是如何讓民調更接近真實而不容易被操作,甚至有時因為政治考量的因素,讓問題選項或抽樣的對像都被扭曲,甚至最後沒有參考價值不是沒有發生過,若要能夠讓這項因子有意義,反倒須要更高的透明公開才行。

4. 更多的人選,更多的時間,更多的討論,更好的決策:
脫歐公投讓大家有對公投有很強的認知,現在的社會若所有的事都訴諸一次性的討論,一次性的決策,無法有雙方有焦點的討論,思考,最後會有很糟糕的決策,像美國的初選多超過一年,且參與者都不在少數,雖然可能最後都能夠真的是最好的人選,但也是足夠讓更多人信服,而只靠少數人很多的時間不夠完整的討論,會說有好的決策是令人質疑。台灣要如何打破只是比輩份,比拳頭的思維,讓更多人參與的政治才是民主政治。

目前台灣的政治氛圍都是只有藍綠對決,完全是用勝敗來論英雄,論正義,最後變成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思維是很可怕的,我們應該要跳脫單一人選的思維好好考慮台灣未來的政治制度該是如何,不要以為只是透過投票選出人就是是民主,民主的價值是讓政治的權力回歸到所有人,避免人權被侵害,任何人都是有價值的,而相對的若是為了對抗,為了勝選讓台灣變成少數人決定政治,甚至設計出對身為人的權利被侵害的制度,這才是要對抗的。